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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亭:首违不罚有温度 市场发展显活力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1 12:13:00    

为切实解决社会广泛关注的“小案重罚”和“同案不同罚”问题,1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对8种首次违法和4种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近日,华亭市场监管局安口镇市场监管所在处理一起超市销售过期食品投诉举报案件中,首次适用“首违不罚”机制,通过教育指导替代行政处罚,展现了市场监管的温度与智慧。

华亭市安口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群众投诉后,执法人员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前往该商店进行现场核查。

“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商店货架摆有价值24元的过期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可能面临5到10万的罚款。”安口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石岩介绍说。“我们调查发现该商店属首次违法,涉案金额较少,店主能够主动下架过期食品并销毁,参照总局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标准,对该店免于处罚,给予行政谈话和责令改正。”

既要建立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解决消费者的“操心事”“烦心事”,又要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让经营者“有希望”“有信心”,安口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以“首违不罚”释放执法温度、“容错纠错”践行监管为民,赢得经营主体与广大群众的双向认可。

近年来,华亭市市场监管系统积极探索服务、监管、执法和发展四位一体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用服务的方式去监管,以说理的方式去执法,将监管执法的最终目标放在促进发展上,避免“小过重罚”和“一罚了之”。

华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办理“两免一补”柔性执法案件111起,开展行政辅导3次、行政告诫5次、行政约谈116次,市场主体年增长率保持在20%以上。

从“一罚了之”到“管服并重”,这起“小案件”折射出市场监管现代化转型的大课题,当刚性法律遇上柔性执法,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又为小微主体留足成长空间,正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注脚。(严锐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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